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聽覺障礙,簡稱聽障,是指感覺聲音的能力部分或大部分降低。
可惜, 社會大眾普遍認為聾人必須以手語為溝通媒介。
其實,聾不是啞,他們都是有健全的聲帶,只要及早進行緊湊的聽覺及口語訓練,
他們的口語能力是不會遜於健聽人士。
何謂聽障?
聽障的程度可分為五個級別:
輕度聽障
平均聽力
由26 至 40dB (分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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聆聽音量較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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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距離較遠之談話會聽不清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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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細少的聲音難以分辨
中度聽障
平均聽力
由41 至 55dB (分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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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距超越五呎時,聆聽普通音量之談話已聽不清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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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日常語言有聽覺上的困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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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人交談感到模糊不清,容易產生誤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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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要助聽器的幫助
中度至嚴重聽障
平均聽力
由56 至 70dB (分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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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使近距離交談,對方亦必須大大提高音量,但溝通也有困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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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課室及小組討論時,感到極大的困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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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較大的談話聲、汽車聲,均感覺模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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極需要配戴助聽器
嚴重聽障
平均聽力
由71 至 90dB (分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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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能分辨小部分環境所產生之聲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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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叫喊聲及宏亮的聲音,如汽車響按聲、鼓聲,才有反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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極需配戴助聽器
深度聽障/
極度嚴重聽障
平均聽力
在 91dB (分貝) 或 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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極需要助聽器輔助,才能感受聲音的存在或震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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僅能聽到大聲的鼓聲;對於高聲談話聲音的存在,但不知所言何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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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交談時,必須配戴助聽器及
以讀唇作為輔助更佳
另: 若有更嚴重的聽障兒童
可考慮接受人工耳蝸手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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